年舟山市普陀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通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要求,支持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受普陀区民政局委托,普陀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组织开展年度普陀区公益创投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公益创投活动主题为“崇善行善,和谐治理”,侧重支持围绕扶危济困、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平安建设、文体娱乐等方向设计开展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

1.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为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与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联合申报。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无违法失信记录。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有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5.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并取得近2年年检合格。等级评估3A以上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6.申报执行上一年度普陀区公益创投项目末期评估合格(未参加的社会组织除外)。

已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其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名义申报;其它单位和个人,应与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合作并以其名义申报。

三、资助金额

项目资金额度在5万元内,有自筹资金的,必须在终审答辩前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四、项目内容

1.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治理意识的各类服务项目;引导社区邻里互助、扶幼帮困,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居民精神文化建设,新居民及其他特殊群体融入社区,以及倡导生态环保、参与环境整治、城市社会建设等各类服务项目。

2.基本公共服务。如社区教育、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就业创业帮扶、公共安全教育、扶贫济困助残、企业青工服务、特殊人群服务、应急救援服务等领域。

3.专业能力提升。如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升、内部规范治理运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服务领域互联网+服务等领域,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提供能力建设、评估指导、课题研究等专业服务的公益项目。

4.专业社工服务类。重点围绕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开展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在基层治理领域提升社区社会工作专业水平的专业社会工作督导服务,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公益服务项目。本类项目负责人须为持证社会工作者。

五、项目要求

1.项目服务对象须为普陀区常住人口。

2.公益创投项目原则上实施周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1年,年公益创投执行日期应在年5月1日-年12月31日之间,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一次。

3.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高于5万元,单家社会组织受助项目一般不超过两个(镇乡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工站除外,或特殊情况经评审专家组评估后可以增加1个,但增加申请的项目团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已获得财政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服务内容,不予重复资助。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

年3月25日-4月8日,各申报主体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ptsh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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