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保障和监督依法行政、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中的重要作用,普陀区自年起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迄今已历经四届。
多年来,普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始终遵循“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通过优化复议委员会人员结构、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机制等方式,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行政复议工作建言献策,为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的妥善处置提供了强力的法治保障。
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案件审理专业度
根据行政复议案件的新类型新情况,结合复议体制改革管辖权集中行使的新要求和行政执法事项下沉街镇的新形势,逐步扩大专家智库队伍,委员总人数从首届的23人增加至29人。
坚持发扬非常任委员占大多数的优良传统,增加高校教授和执业律师人数,扩大重点执法条线的专项业务或法治部门的领导专家比例,创新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引入公职律师代表,形成了覆盖领域全面、专业力量雄厚的专家委员队伍,增强了复议委员会的专业性、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公信力。
历届普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共审议36起案件并参与60余起案件的咨询,涵盖了治安管理、工伤认定、市场监管、城管拆违、卫生健康、房屋保障等重点执法领域及疑难复杂、类型新颖的行政复议案件。
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案件审理透明度
坚持跨条线、跨领域审理案件,邀请不同业务领域、不同业务条线的专家,从合法性与合理性双重角度出具客观、独立、专业意见。组织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讲评“二合一”活动,在全市首开行政首长亲自旁听复议案件审理并点评的先河。
引入“现场质证”环节,召集当事人到场,现场陈述意见并接受复议委员会委员询问,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搭建点对点咨询平台,为复议案件承办人员就个案中的法律问题向委员咨询提供便利,提升复议委员会工作指导的及时性和便捷性。经复议委员会审议的疑难复杂案件,纠错率达到29.4%,远高于同期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平均水平,充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实现案结事了,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案件审议规范度
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上海市普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章程》《上海市普陀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守则》等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总结历年工作经验,整合修订形成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通过四个章节,三十条规定,明确了委员的职责、任务、工作形式、工作程序和要求等,使履职权益和义务以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确,保障了复议委员会的规范高效运行。
坚持“办好一案,指导一片”原则,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作用,推动行政复议向前端延伸,形成将复议委员会审议的典型案件纳入案例汇编机制。历年来,经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的5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经编撰后被收录于普陀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汇编,助力全区行政机关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原标题:《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普陀区这个智囊团很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