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成功为盗窃案当事人取保候审

案情摘要

年2月,当事人小赵因一时贪念,发现停放在停车场上的他人车辆未及时上锁,便趁机进入车内取走存放于车主皮包内的现金若干,后失主报警。2月20日公安警察找上门来,将小赵抓获归案,拘留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并于2月25日向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

事发后,小赵父亲焦急万分,从四川赶到上海。并通过朋友找到上海瑞美克律师事务所,委托王刚、吴炜律师为小赵提供辩护服务。

辩护思路

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立即联系了承办该案的派出所、审理队,依据法律规定提交相关委托手续。同时在第一时间安排会见小赵,进一步了解案件的情况,进行盗窃罪法律咨询辅导。

辩护律师通过和公安人员沟通,会见小赵,结合侵财类案件的特点,制作了赔偿谅解的辩护思路,马不停蹄前往审理队表达当事人赔偿意愿,希望承办警官能够组织赔偿谅解工作;在得知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后,辩护律师及时与承办检察官联系,表达赔偿意愿及小赵的认罪悔罪态度。

在取得检察官许可后,辩护律师于第二天约见了受害者,商谈赔偿事宜,经过一番努力争取后,受害者终于答应了当事人家属提出的赔偿条件并签署了书面谅解书。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小赵盗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大减小。

在批捕期限即将届满之际,辩护律师加班加点工作,通过电话沟通、书面反映等形式,充分表达了小赵系一时冲动偶犯刑律,现在非常后悔,双方已经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矛盾已经化解等辩护意见。最终检察官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于3月4日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于当天获得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律师结语

本案系侵财类案件,且涉案金额不大,在此类案件中,积极消化矛盾、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是主要辩护思路,且取得了实际效果。家属对承办律师的工作充分肯定,并赠送锦旗以示谢意!

附: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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