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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近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舟山市慈善总会、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舟山市普陀区慈善总会、岱山县慈善总会、嵊泗县慈善总会、舟山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等13家公益性社会组织纳入名单,获得—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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