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新闻发布会,总结该院2年来开展强制报告工作的情况及经验,介绍了与区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工作提示和该院聘任全市首批“强制报告联络员”的制度情况。
一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年,普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令人心痛的案件,有医生报案称,一名3岁幼童死因可疑。后经鉴定,其母亲陈某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办案中检察官了解到,陈某独自一人在家抚养孩子,且有异常养育行为。面对这样的局面,有关单位尽量提供了物质上的帮助,但他们并不知道,该情况应尽快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请求援助。
年3月1日,普陀区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其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检察官觉得,案已结但事未了,经审查,对有关单位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的情况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召开公开宣告会。该案入选最高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
将强制报告审查
融入办案全过程
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制度被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已上升为国家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如何把“强制”二字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制度保护的刚性,普陀区检察院作出了积极探索实践。强制报告制度施行以来,普陀区检察院共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3件,严格落实“每案必查”制度,查明负有报告义务的个人及单位是否履行报告义务,发现应当强制报告的案件6件,其中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的案件3件,对发现的情况及时梳理,定期通报,对不报告的进行及时追责,不断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各责任主体的报告意识。
为了切实发挥强制报告制度的预防作用,让孩子身边的危险立刻“浮出水面”,普陀区检察院在办案中主动跨前,依托制度建立起滚动排查和线索发现的工作机制,如协助街镇未保站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强制报告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家庭”、困境儿童建立档案,并进行跟踪处置;医院建立强制报告绿色通道,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指导证据的收集与完善,使该院强制报告的2起案件顺利获判。
聘任医生强制报告联络员
“检医联手”
共促强制报告制度“治病救人”
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仅仅依靠检察机关是不够的。在制度诞生后,普陀区检察院召开专题推进会,与区妇联、区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签发《普陀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九部门共同护苗。
为了给强制报告设置专人负责的“前哨岗”,8月15日,普陀区医疗机构强制报告联络员聘任仪式召开,24名来医院、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医生,受聘成为全市首批医生“强制报告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强制报告事宜的协调处置、沟通联络、宣传培训。
聘任仪式上,普陀区检察院与区卫健委还联合下发关于《医疗机构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工作提示》,从报告事项、报告流程、注意事项、报告责任、联络员设置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提示。
在更大范围内点亮“明灯”
医院里,细心的人们会发现医生的桌子上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强制报告工作提示卡。普陀区检察院将印制的强制报告工作提示卡,发放给各医疗单位,让每名医生的桌子都成为一个小小的宣传点。
强制报告工作提示卡
普陀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尽管宣传贯彻力度不断加强,但目前仍存在责任主体因不知晓该制度而未履行责任的情况。为此,检察官借助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等活动,通过开展专项培训、召开推进会、联合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向学校教师、街道居委、医疗机构、宾馆酒店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重点人员开展强制报告培训,确保重点人群对强制报告内容应知尽知。
除此之外,普陀区检察院还致力于打通、拓宽收集渠道,提升制度保护力。在检察服务窗口和服务热线的基础上,另开通检校问诊室平台、建立绿色通道等方式接收强制报告线索和咨询,提前介入,合力解决“疑难杂症”。
作者
陈友敏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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