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社会正义观的实现需要司法机关与公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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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法的本性,法是公正的象征”,公平与正义是社会价值永恒的追求,法律则是社会共同价值的体现,但在社会意识日渐多元化的今天,如何平衡社会个体的正义观念与法律反映的社会群体正义观念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的一大困境。如何化解这一困境?如何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如何教育和引导公众的正义观?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邀请到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金灿检察官,同我们聊一聊社会正义观的问题。经金灿检察官的同意,我们将本次访谈的文稿整理如下。

访谈时间:年6月28日

访谈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访谈人: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班付伶聪、班潘龙田、班韩驰

被访谈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金灿

访谈实录

潘:您认为现在社会的正义观是否有扭曲,他们是否更倾向于弱者?在审判案件中当对弱者施以比较重的刑罚的时候,他们会比较偏向于袒护那些弱者,这个是不是一种社会正义观扭曲现象的存在?

金:这个问题呢,我引申一下就是舆论是不是绑架了司法,就比如说像我们现在大众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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