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王晓丹记者江跃中)今天下午,“蒲公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服务站点”(以下简称“预防犯罪服务站点”)在普陀区澳门路号2楼揭牌。揭牌仪式上,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长寿路街道与培育中心共同签署《普陀区蒲公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服务站点合作协议》,通过“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将“党建、普法、禁毒”深度融合,实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站式服务”以及未成年人的“一条龙保护”。
图说:“蒲公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服务站点”揭牌普陀区检察院供图(下同)
党建+帮教融合
年,普陀区检察院推动成立了全国首个实体化注册、社会化运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民非组织——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其核心职能是司法转介服务。作为社会化运作的“中介平台”,培育中心一方面承接各成员单位的社会服务需求,另一方面需要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犯罪性质、成长背景、从业经历、兴趣爱好等进行量化评估,将帮教对象转介到轻食餐厅、手工编织工作室、健身中心等社会机构进行帮教,通过接受职业培训有效提升他们再融入社会的能力。截至目前,培育中心吸纳余家爱心企业作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帮教,已有近60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走上人生正轨。该项目入选年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区级项目。
今年3月,上海市首部全面规范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了将未成年人保护网织密织大,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新力量、新资源的最大“聚合”利用,普陀区检察院探索进一步扩展未成年人保护支持体系范围,引入前端预防职能,成立实体化、综合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服务站点。
预防犯罪服务站点占地面积达平方米,分为四块区域,分别是心理疏导区、普法阅读区、禁毒教育区以及拓展培训区,以“党建+帮教”“普法+禁毒”“政府+社会”的有机融合,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全流程覆盖。
预防犯罪服务站点设置“党建园地”,注重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党员带教、党史宣讲、党课学习为切口,发挥红色资源的教育功能,传播红色文化与革命精神,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夯实信仰之基。
图说:禁毒教育区
禁毒+普法融合
近年来,毒品伪装花样层出不穷,诱惑性极强,暴露出“零食化”“时尚化”倾向,常常披着“合法”“危害低”等外壳流通于社会,对未成年人带来极大威胁。
在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不仅犯罪分子以“90后”“00后”居多,吸食人员也明显呈现低龄化倾向,未成年人极易被打着“合法上头”等字眼售卖的新型毒品所诱导,进而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购买并吸食。由此可见,当下部分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能力较弱,且对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等行为的后果缺少法律认知。于是,预防犯罪服务站点与区禁毒办深度协作,共同打造兼具禁毒宣传与普法宣传功能的专业化、智能化的综合性场馆,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结合多媒体小剧场、海报展示、互动课程、案例解析等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设置法制宣传角,切实普及法律知识。
图说:心理疏导区
政府+社会融合
普陀区检察院通过近年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分析发现,心理亚健康是诱发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重要原因之一。预防犯罪服务站点由政府统筹监管,探索引入专业的心理疏导,普法教育等社会力量,在内设的心理咨询室和心理治疗室中,通过宠物陪伴、情绪宣泄、亲职教育、法治微课堂等方式,开展特色化、多元化教育矫治,切实提高教育趣味性和吸引力,撑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伞”。
同时,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因缺乏职业技能而难以融入社会这一“堵点”问题,充分发挥培育中心的“桥梁”作用,将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安排至不同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及再融入社会培训,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普陀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禁毒办主任冯志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顾琤琮,普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包强、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平安办主任刘勇,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负责人孙杰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