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对表抓落实,普陀区司法局提升年活

今年3月以来,普陀区司法局围绕实现执法司法理念更加正确、执法司法行为更加规范、互相配合制约更加到位,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明显增强的目标,充分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为“自贸港区先行区”“海上花园城市会客厅”“海洋产业新高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为“重要窗口”普陀靓丽风景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01

高度重视,高规格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框架

一是迅速启动部署

3月底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提升年活动的相关工作。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在会上对全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按照“全员、全覆盖、全领域”的要求,把活动的主要目标、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司法行政干部,要求各司法所、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要研究细化具体任务清单,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形成全系统上下“一盘棋”的格局。同时,结合提升年活动开展的各项时间节点要求,对动员部署、全面排查、整改提高、总结验收等四个阶段的任务进行细化,明确了整个活动的路线图、时间表。

二是明确责任目标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司法所、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全年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形成了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执法监督、普法工作、队伍建设等五大领域为重点内容的五个工作小组和1个综合协调组。充分结合普陀司法行政实际,研究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普陀区司法局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任务清单》,明确了具体的任务清单、责任科室、责任人。

02

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一是问题排查全面到位

印发《普陀区司法局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方案》,依托“双月十日”“三服务”等活动载体,走进村(社区)、企业、群众,广泛听取基层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问题排查回头看”要求,重点聚焦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领域组织全面排查,共梳理共性问题、个性问题、程序问题、实体问题等四大类的单位问题清单15个,提出整改措施39条;部门问题清单50个,提出整改措施50条,明确了整改的目标、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提升年”活动精神,对照排查内容,结合日常履职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个人自查,并形成了个人问题清单个,提出整改措施条。

二是规定动作做深做实

根据“提升年”活动工作部署,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百案回访评公正”、案件评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工作。

重点围绕社区矫正领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对7个直属司法所和2个市属司法所(分局)3年多来的相关案卷进行评查回访,截至目前,我局办理的社区矫正案件未有定性为涉黑涉恶、涉法涉诉信访及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也未有涉及对案件处理或者办案程序、工作人员作风不满的投诉和意见,总体情况良好。

三是自选动作做精做专

为有效规范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结合普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选取了“执法监管无偏见”专项行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行政执法评估试点工作、律师行业专项教育整顿专项行动等4个自选动作,进一步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助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建设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张清单”量化落实

在活动推进过程中,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共确定律师行业教育整顿、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请假外出规范专项治理、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治理等3个重点问题清单,法治文化功能、普法宣传载体、执法监督工作方式等3个专项治理清单及轻微违法行为审慎监管等1个重点调研课题,目前已全部完成专项治理报告和调研报告。其中,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请假外出规范专项治理的做法形成专题信息上报,被省委政法委、省厅政治部等简报录用予以推广;矛盾纠纷调处海上枫桥的相关做法形成专题信息上报,被省厅政治部、市委政法委简报录用予以推广;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的相关做法形成专题信息上报,被市委政法委简报录用予以推广。

03

聚焦主责,高水平推进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长效制度机制建设

坚持即时改和长远建相结合,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体制机制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长效制度机制的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共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6项,其中本系统制度3项。比如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着力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由区委办、区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若干意见》,努力探索人民调解组织体系、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全力助推社会治理“普陀模式”加强版;在执法监督领域,将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印发《舟山市普陀区行政执法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区市监分局为试点,通过一次案卷评查、一次座谈会、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等全面考评行政执法工作,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监督成果,深化监管质效。聘请16名来自高院、律所、公证等机构人员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印发《普陀区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为我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意见,提高办案质效。

今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1件,经调解主动撤回5件,调撤率45%,居全市四县区第一;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2件,出庭应诉率达%,败诉率为零。

二是强化互相配合联动水平

以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为导向,牵头与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等协调联动,联合出台《舟山市普陀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完善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条件、工作职责、廉洁自律等日常管理制度及等级评定和退出机制,规范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行为,有效增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与检察院、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对随机抽取的6个重点执法领域的55份案卷进行评查,将评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并把评查结果通报全区,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规范执法,切实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三是提升司法行政干部履职能力

立足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定位,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组织18名领导干部参加由区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干部轮训;坚持把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开展各条业务线的业务培训及司法行政干部“岗位大练兵”活动等6次;选派6名同志参加省厅组织的岗位大比武,通过以练促学、以比促练的形式,推动司法行政干部业务能力的提升。依托“双月十日”“法律十进”“三服务”等活动载体,组成普法讲师队,将普法课堂搬到“村门口”,面对面地为村(居)民提供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金融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10余场,受益群众逾万人次;组建驻企服务团队,通过企业家座谈会、集中设摊咨询等形式为辖区内近多家企业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万余册,现场答疑解惑法律问题余个,真正实现了机构改革后1+1>2的效能,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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