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文丨张立军编辑高雪梅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滨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近年来,舟山市普陀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建制度、育组织、强服务”理念,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不断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
普陀是海岛县区,常住人口39万余。当前,普陀共有登记注册社会组织家、社区备案类社会组织家,志愿者人数达人,共建共治共享成为新常态。
普陀通过厘清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因地制宜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社会治理更上一层楼。
7月28日,入驻普陀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的社会组织参与全民清洁日活动
现实困境
在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发展背景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广度持续提升,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但当前各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从宏观层面来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组织基础不牢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基本政策扶持仍然不够。
同时,社会组织自治能力较弱,缺乏有效引领,部分单位和镇街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社会组织内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意识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从组织结构来看,实行备案制后,社区社会组织大量涌现,但多数规模小、发展无序,服务呈现过密化、同质化。
以普陀区为例,社会组织一定程度上存在弱、小、散的情况,各领域发展不均衡,家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类家,社区文体类家,矛盾调解类家,其他类家,公益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较少,代表社会治理创新方向的自治性、治理型社会组织短缺。
在要素保障方面,我国社会组织收入来源有限。政府主导的社会组织靠扶持,协会靠会费,民非靠服务,其他社会组织则普遍存在资金困境。
就普陀区而言,社会组织正式登记注册比例较低,未登记注册的组织,无法获取法人地位、没有对公账户,不能接受政府部门资助和社会捐赠,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差。同时,还存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分散于各职能部门,导致重复购买社会服务的情况。
在专业能力方面,社会组织在结构设计及队伍培养方面没有合理规划,从业人员流动性强、薪酬待遇低、专业人才缺乏等情况较为普遍。不少社会组织运营思维较落后,习惯行政思维,缺乏社会化、市场化能力,资源动员、协调互动、公共服务能力欠缺。
总的来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仍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依然不足,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权利的诉求。
6月1日,入驻普陀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的蓝天救援队组织开展逃生演练
普陀实践
近年来,普陀针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共性问题和自身发展个性问题,坚持党建引领、健全体系、规范标准、多元培育,不断探索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新路径。
首先,强化“一个核心”,规范社会组织运营建设。
普陀区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出台《关于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实施办法》,并制定《普陀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标准体系》,明确党组织主要职责、组织设置、队伍建设、工作保障等内容。
建成区域化党建共同体,推动社会组织到街道、社区进行“双报到”,实现三方“契约化”共建。推行社会组织“兼合式”党建模式,开展小区“兼合式”党建结对活动,发动社会组织党员参与小区治理、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形成党支部引领下的“社会组织、物业公司、居民群众”多方参与的小区治理体系。
目前,全区登记注册社会组织已建立45个党组织,其中单独党组织33个、联合党组织12个,党员人数达余人。民政、教育、渔业、文广旅体、卫健、党群、产业服务、工商等八个系统部门分别设立了社会组织党总支。
其次,完善“一套体系”,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
一方面,加强政策指引和支持,强化资源配置,形成“1+7+X”的社会组织培育服务模式。“1”即打造一个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7”即在所辖7个镇、街道成立社会组织促进会,“X”即在社区成立社工服务站。
目前,普陀区率先在全市实现镇(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平台全覆盖,30个城市社区建成28个社工服务站。
另一方面,强化分类管理,打造多元化社会治理共同体。
对团委、妇联、行业协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快改革步伐,发挥培育、孵化、纽带等作用,对其工作效果进行全面管理;对于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加强合作、购买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等,为其营造发展良好环境。对于一些“草根”型基层社会组织,加强引导,促使其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服务与治理。
通过优化服务,降低门槛,以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社会组织数量进一步增加。年全区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比年增加余家,普陀渔业行业协会、普陀茶业行业协会、化工品船东协会、民宿协会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行业协会先后成立。
第三,打造“一个平台”,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治理。
构建综合服务平台,普陀区在全市率先建成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普陀县域治理重要实体窗口,中心建筑面积达余平方米,向全区社会组织免费开放。中心既是一个枢纽,同时也解决社会组织场地缺乏、管理不便等问题,形成工作闭环。
引导社会组织直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四治”:一是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项目等,协助政府治;二是与社区结对,解决社区治理具体问题,帮助社区治;三是由群众点单,引导群众参与,发动群众治;四是发挥社会组织网络引导和监督作用,引导舆论治。
目前,中心共入驻32家社会组织,孵化武役森林防火救援队、蓝海船东志愿服务队等多家社会组织,年开展公益创投项目37项、社区微公益项目28项,完成政府购买服务38项。
最后,推动“一场变革”,培育社会组织内生动力。
近年来,普陀加大投入、加强培训、深化监督,不断提升社会组织队伍能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确保社会组织健康规范运行。
深入实施“红色领雁”培育工程,开展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组织开展管理与创新、使命与公信力、政策法规、财务管理、三社联动等实务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教学、互动沙龙、考察交流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草根领军人物,培育了矛盾调处、渔民画创作、曲艺达人等草根领军人物30余人。
连续10年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工作,并对照评估指标结果进行自评和完善,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目前,全区共有32家社会组织通过3A级以上等级评估,其中5A级5家,4A级15家,3A级12家。
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年检过程中发现的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等现象限期整改。同时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重点对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内部制度、财务状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
普陀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心外观
路径建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社会治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对此,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将如何进一步拓展路径,实现社会治理创新?
第一,转变职能,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转变治理理念,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科学界定政府管理部门职责权限,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厘清行政事务清单和自治事务清单,强化与社会组织的联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事务自治管理。
加快数字化改革,搭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综合采购平台,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需求库,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需求走”。持续加大购买力度,提升公共教育、养老助老、医疗卫生、休闲文化等民生保障领域社会服务购买总量。探索购买社会组织工作岗位,实现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联动发展。
对社会组织宽严相济,灵活处理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参考广东等地社会组织相关改革探索,建立“备案登记、法人登记、公益法人登记”三级准入制度。注重发挥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作用,建立民政部门、业务指导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协调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加强业务监管、执法监督等责任。
第二,分类管理,构建社会组织良好生态。
大力培育扶持枢纽型社会组织,持续推进普陀“区、镇街、社区”三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全覆盖工程,使枢纽型社会组织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火车头”。实施多元化运作模式,在服务中心引入专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专业社工力量开展运营服务。
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放宽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及民间资本进入民生领域,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贯彻落实社会领域民办服务机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解决就业、养老、环保、教育、医疗、出行等民生问题的社区型社会企业。
针对社区备案类社会组织结构松散、专业能力弱、可持续性差等特点,街道、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所属区域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分类整合,有针对性给予能力建设、场地支持、资金桥连等帮助,使社会组织专业化、自治化。
第三,规范发展,提升社会组织治理效能。
把社会组织的人才培育和发展纳入普陀人才发展计划,建立专职从业人员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保障机制。做好社会组织引导培训,强化优秀人才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交流,为社会组织人才提供多元发展机会和平台,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管理,出台社会组织规范意见,进一步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包括民主决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优化等制度,营造良好的组织文化,提升社会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
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及时在信息平台上反馈社会组织情况,实现常态化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引导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建立起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路径。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实现社会组织的阳光运作和外部监督,提升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作者系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