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化政务服务举措
为满足疫情期间市场主体业务办理需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化政务服务若干举措,通过采取在线帮办、全程网办、远程视频核查等多元化多方式的服务举措,切实解决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的实际困难,为企业提供高效审批服务。
推行“在线帮办服务”
确保“一网通办”线上帮办平台、咨询热线电话等渠道畅通,及时解答市场主体各类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回应诉求。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提供在线咨询、在线材料预审服务。
对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市场主体,提供线上咨询、材料预审、图纸预审服务。
对申请经营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市场主体,提供在线业务咨询、指导、全程帮办服务。
推行“全程网办服务”
鼓励并指导倡导市场主体使用“随申办市民云APP”“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线上办理。“全程网办”业务事项清单如下:
登记注册类业务事项:企业注销公示,可通过“一网通办注销企业一窗通”专栏进行注销公示办理。
许可类业务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变更及注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等3项业务,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不见面审批”办理。
其他类业务事项:企业档案查询,可通过“一网通办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专栏进行自助查阅及下载。
提供“远程视频核查服务”
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药品零售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等业务,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远程视频核查服务。
实行“特事特办模式”
对疫情防控重大紧急项目,开启绿色通道,由工作人员给予业务办理精准指导,即申即办。允许容缺受理,至疫情结束后补齐相关材料即可。
实行“简化办理模式”
对申请药品零售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延续业务的,若主要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且近一年信用等级良好,由市场主体作出承诺,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倡导“延期办理”
按照有关规定须线下提供材料的业务,倡导市场主体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前来办理。比如对无法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导致许可证过期的,疫情结束后可按照新设流程申请,除申请书外的其他材料参照延续流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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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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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许可证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的主体身份、资格证明。各类市场主体可自行下载并使用,确有需要申领纸质营业执照、许可证的,至疫情结束后可向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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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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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线帮办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