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年普陀区ldquo

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号)的相关规定,为促进本区初创型、中小微“互联网+”企业自主创新,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现就开展年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本扶持专项的企业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企业的主导产品符合国家、市及普陀区的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等),市场前景好;

4、企业应有研发部门或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有较完善的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规范化制度;

5、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万元以上,或利润总额在万元以上;

6、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不足三年按实际年份填报);

7、企业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8、企业合法经营、规范运作,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

二、申报方式

1、受理时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面向全区开展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三、支持方式

在普陀区注册及纳税,符合国家、市及普陀区政策导向的、有影响力或高速成长的“互联网+”企业,根据企业技术能力及成长性等,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区域产业发展带动作用较大的“互联网+”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对已获得市、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立项支持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此政策。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上海普陀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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