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2月20日电(韩庆)12月19日,普陀区人民政府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关于合作推进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发展的备忘录》。双方将围绕园区建设发展,在服务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打造质量发展新高地、营商环境新高地和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这是中以(上海)创新园开园后,上海市级部门中首家与普陀区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来推动园区建设发展。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一级巡视员杜贵根,普陀区委书记曹立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姜冬冬,区委常委、副区长顾军出席会议。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陈学军局长和普陀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姜冬冬分别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和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签署了《关于合作推进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发展备忘录》。
签约仪式上,姜冬冬代区长、陈学军局长分别致辞。姜冬冬代区长表示,《备忘录》对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普陀区将以此为契机,确保各项创新举措在普陀的落实,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和综合软实力。陈学军局长表示,双方将从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三个方面加强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将有助于推动中以(上海)创新园进一步发挥国际创新合作平台作用,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据悉,备忘录聚焦园区农业科技、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发展,并将进一步支持普陀区科技金融、智能软件、研发服务三大重点产业发展。
此次《备忘录》分为“打造质量发展新高地”、“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三个部分共12条,包括:支持中以(上海)创新园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四新”经济发展;支持普陀区探索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支持和指导组建中以(上海)创新园质量技术服务联盟,助推普陀区开展标准化服务产业试点区建设。
同时,支持普陀区主动对接自贸区,将自贸区先行先试举措复制推广,优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为进一步支持普陀区吸引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集聚,市市场监管局支持普陀区优先获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的授权。
也将为园区从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的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审批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促使企业创新成果和产品快速获批。放宽园区内外资认证机构设立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为园区企业提供免于办理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快捷通道;为园区内创新科研项目提供国际化认证认可支持。
在知识产权保护探索方面,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支持普陀区积极参与构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协作机制。在园区内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增强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行政、司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多元解决机制不断完善;支持普陀区与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开展合作,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保护;支持普陀区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普陀受理窗口”;支持普陀区探索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