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是小区管理的最前线,在小区内发生与物业有关的事情,物业公司都应第一时间掌握清楚,但如果由于物业疏忽造成小区环境脏乱差,又应该怎么处理呢?
近期
曹杨一小区物业
就为他们的疏忽行为买了单
曹杨一小区目前正在进行旧房成套改造项目,属地街道、社区工作者及城管队员频繁出入该小区,细心的城管队员在走动时发现,小区内有多处“新鲜”的违章搭建:
▲某户底楼居民正在自家的天井里进行屋顶改扩建工程
▲某户顶楼居民利用装修余料,在公共天台上搭建简棚
城管中队发现后当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置,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搭建行为进行了教育劝阻,并责令其限期内自行改正。在城管劝阻下,多名业主认识到自己违法搭建行为的错误,也愿意积极配合拆除。
▲楼顶简棚拆除中
▲天井整改后
▲楼顶简棚拆除后
但在处理这些违章搭建案件的同时,城管中队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并未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过必要的劝阻、制止,更没有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就物业这一不作为的行为,城管中队予以了立案查处。
依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59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而在城管队员查处的3起违建行为中,小区物业未尽到管理职责。
4月9日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向该物业管理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物业公司不作为事实和情节,曹杨城管中队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决定予以处罚元整的罚款。
该小区物业在收到城管中队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上缴罚金。在城管中队、小区物业召开的有关此次物业处理事件的会议上深刻反省自身不作为的错误行为,承诺将以更加严谨负责的态度进行小区环境的管理,尽最大的努力劝阻并制止小区内的违法行为。
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普陀区首例成功处罚物业不作为的案件,但这次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一个手段。我们希望通过这一手段来促使小区物业重视自己的管理职责,提高法治责任意识,真正发挥社区管理服务价值。”这次处罚是对物业管理公司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有力警示”。
接下来,城管中队将持续发力,积极参与、协调、调动社区共同治理。必要时,也将通过运用执法的强制力来支撑小区的管理能力,用执法的强制力来支撑小区的管理能力,让物业公司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协助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管理,以提升社区管理服务品质。
曹杨城管中队
将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提升居民公约的执行力
让群众自治共治的文明公约
上得了墙、落得了地、
入得了心、扎得了根!
资料来源:大美曹杨编辑:谢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