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普陀区全面推进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助推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普委发〔〕4号),进一步推动海内外优秀人才“才聚普陀”,制定本办法。证果果小编对相关内容做了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三、扶持举措
8.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专项激励
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根据企业经济社会贡献,给予最高50万元人才专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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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则
1.申请本政策扶持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将接受信用审查,过去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企业、机构或个人在享受扶持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扶持对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金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办法与本区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本措施自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普陀区加快推动“才聚普陀”的若干措施》(普人社规范〔〕3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印发之前已享受原政策的人才,按原周期、原政策继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