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地素时尚公告编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公司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0,股,回购价格为10.00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股减少至,,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元减少至,,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年1月22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

2、申报时间:年1月22日至年3月8日9:00-17:00

3、联系人:张黎俐

4、联系-

5、传真号码:-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地素时尚公告编号:-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月21日14时00分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年1月11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雪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孙乃珊、王闻卿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10.00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hy/4366.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